纵深创见丨员工持股股权激励方案的运用

浏览: 作者: 来源: 时间:2024-06-04 分类:纵深创见
采取股权激励的公司,首先要做员工层级分类,在此,我们提供一个简单的分类模板: 分为基础员工、部门管理层员工、中级管理层员工、高级管理层员工共4层级,各层级按照薪酬岗位各自定内部评级,再分为A、B、C三类员工。

员工持股型激励方案的运用

一、怎么做股权激励

采取股权激励的公司,首先要做员工层级分类,在此,我们提供一个简单的分类模板:

分为基础员工、部门管理层员工、中级管理层员工、高级管理层员工共4层级,各层级按照薪酬岗位各自定内部评级,再分为ABC三类员工。

设其中基础员工的分配系数为1、部门管理层员工分配系数为3、中级管理层员工分配系数为5、高级管理层员工分配系数为7;内部评级分类A类,分配系数+0.7B类,分配系数+0.5C类,分配系数+0.3

举例:

例一:

部门管理层员工,基础系数为3,内部评级A,综合分配系数为3*1+0.7=5.1

例二:

高级管理层员工,基础系数为7,内部评级B,综合分配系数为7*1+0.5=10.5

具体的股权激励分配该怎么做? 

1、赠予型激励

赠予型就是公司送你股权,与个人在公司年限挂钩,在公司工作满一定期限即可参与。

例:设赠予型股权激励的基础单位为1000股,最终获得的公司股权比例为

基础层级系数*1+内部评级系数)*1000

设企业激励期3年,参与分配基础工作年限为6个月,即在公司工作满6个月的员工方可参与股权激励(此后每年评级一次),首次评级结束后的6个月后,可以要求行权,即公司将股权转让至个人名下。公司员工在下一年度的评级期间内基础评级有所调整的,已经发放的股权部分不变,新的股权激励按照调整后的比例进行发放,激励年限不再重复计算,仍旧按照3年期计算。

分配期间内,主动从公司离职或因故被公司辞退的员工,不再享有股权激励;已经受让的股权,可由公司按照市场公允价格回购。

2、期权型激励

期权型激励一般针对管理层员工,一是因为期权通常数额较高,对普通员工而言意义不大;二是因为期权在行权时需要员工履行出资责任,普通员工不太会愿意与公司深度绑定,承担出资责任。

公司期权只向特定员工开放认购,在员工满足期权行权条件后,员工需向公司缴足认购款,公司办理股权转让手续。

例:期权激励的基础单位为3000股,最终认购的公司股权比例为

所在基础层级系数*1+内部评级系数)*3000

期权认购的基础定价由一般公司董事会提出,由股东会决定,通常期权认购价格不低于公司上一次股权转让价格的50%

通常我们设置行权期限为满足认购条件后半年到一年,超出认购期未行权的,就视为放弃期权认购权。公司期权常设锁定年限一年,即员工认购的公司期权,缴付期权款满一年后,才可要求公司对该部分期权办理股权转让手续。这样设置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防止重要员工在行权后离职

享有期权认购权的个人在评级期内离职的或因任何原因被公司辞退的,不再享受期权认购权,已经缴付期权认购款的,该部分期权继续有效,已经离职的员工期权锁定期满的,公司有权优先进行回购操作。

二、股权激励的注意事项 

1、注意股权激励人员的挑选

在选择股权激励的对象时,应该以价值为导向进行人员的选择,而非简单根据职位、资历或关系为导向。企业的持续发展和长期利益的实现是股权激励的最终目的,而这个目的的实现一方面需要有管理能力和凝聚力的领导团队,另一方面需要不断创新发展的核心技术人员。通过股权激励的方式,让员工增强使命感,将个人利益与公司利益有效的捆绑,确保了人才的稳定性和积极性。

2、将行权、分红与公司经营业绩、员工工作年限,绩效考评等条件挂钩

参与公司股权激励与期权分配方案的员工,应当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税法缴纳个人所得税,股权分红收入以及期权行权后的分红收入均应当计收个人所得税。

3、约定被激励员工承担竞业禁止义务

被激励员工即有限合伙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自营、协助他人经营与公司相竞争的业务。

4、设计合理的退出机制

企业会经历不同的发展阶段,势必会营造不同的环境,而一个员工的能力表现能否适应企业的各个发展阶段有待考量。因此企业在进行股权激励时,应该设计合理的退出机制,制定出不合格及出现问题时的标准,以便建立合理的淘汰机制,从而淘汰不合格的股权享受人员。


三、股权激励的退出机制 

关于股权激励的退出机制,一般来说分为:被动退出和主动退出

1、主动退出 

主动退出主要是激励对象自己要处分股权,希望变现获得收益。

已经获得公司股权激励的员工,要转让自己所持有的该部分股权的,应当优先受让给公司其他股东,即提前1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各股东,在各股东收到转让通知起1个月内未表示反对或优先购买意愿的情况下,方能向公司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自持股权。

2、被动退出

被动退出主要是激励对象出现一些情形导致失权,企业在进行股权激励方案设计的时候一般会区分无过错退出、一般过错退出、重大过错退出

(一)无过错退出。一般来说,激励对象因退休而离职或者丧失劳动能力而离职属于无过错退出的情形,如企业终止股权激励计划也算无过错情形退出。

(二)一般过错退出。如果激励对象因不符合公司要求而被辞退,或者激励对象因自身原因提出离职,通常这类情形归为一般过错退出(当然类似情况不是绝对的,根据企业的股权激励方案具体设计而定);

员工离职时,创始人即普通合伙人有权以一定的价格强制收购其所持有的有限合伙份额,且收购在员工离职时生效。

(三)重大过错退出。一般情形:激励对象严重违反适用于公司的任何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激励对象从事任何违法行为,且受到刑事处罚;激励对象有不忠于公司的行为。


四、违约责任的情形 

1公司股权激励与期权激励仅为公司向内部员工发放的额外福利,不得擅自转让该部分股权激励或期权认购权,如未经公司同意即向第三方转让该部分股权激励或期权认购权的,公司有权不再追认该员工的上述权利继续有效,有权否决该部分股权激励,有权不承认期权认购权等。

2在保密条款中特别约定,员工离职后,即使公司客户自愿选择与该员工或者其新单位进行交易的,该员工也有义务将客户转引至公司,否则视为员工侵犯公司商业秘密,构成不正当竞争,并承担赔偿责任。

3. 公司大股东回购股权的,应以不低于上一次股权转让的价格进行股权转让。公司大股东回购期权的,一般应以不低于员工已缴付期权价款的150%进行期权回购。


在未来的公司发展中,股权激励凭借自身稳定、简单透明、低经济成本的优势,将会占据主流趋势,因此如何更好地实施人才的股权激励,需要每位企业家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和思考